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
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7 年
月,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讲师,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2010 年 6 月至今,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本人对董事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董事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刘英 1 0 0 1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
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第五届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就《关于 2025 年度投资
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开 1 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第五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监督公司工资总额清算、预算及薪酬福利制
度的执行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确保奖惩机制符合公司战略与股
东利益。
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本人就《关于变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关于变更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进行积极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开展讨论,维护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
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相关媒体、投资者对公
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进程,
与会计师沟通审计意见,了解生产经营中的相关情况,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
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合规披露信息。本人着重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就相关重点关注事项审慎发表了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对《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日 第八次会议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年度
报告》《关于变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等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对公司
日常经营信息进行及时了解,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历为公司高质
量发展建言献策,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变更董事会成
员,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
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