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纯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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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张纯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
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纯义,中国国籍,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1984 年 7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上海开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与会计系系主任、副教授,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
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
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
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事                                     两次未亲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姓名                                      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张纯义      6      2      4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等相关事项
进行审查,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尽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核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
果、股权激励等事项,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参与相关事
项的审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专业意见,对各项议案无异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结合自身财务研究和工作经验,积极
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
计团队、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等方面的汇报,
并针对审计过程中的关注事项提出询问或发表意见,关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专
业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财务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他工作时间进行实地考察,前往公司各地分子公司进行调研,同时本人积极主持
并推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公司董事
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
公司充分重视并及时回复,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并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
较好的协助。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和生产经营情况,尤其是关注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认真审核,主动与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投资部相关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涉及的财务风险,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持续提高自身履职水平,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 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江苏上市公司协会独董专委会
年度会议暨“走进江苏制造”上市公司交流活动等,加深对监管规定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理解,特别是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方
面,切实提高自身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能力。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单独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尚存在的少
量小额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在交易的必要性和
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
进行了关注,通过对立信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
督核查,确认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经认真核查,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
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
况发生。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登记等事宜。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具体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均履
行了必要的审核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各期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
及业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客观、
公正与独立运作,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张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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