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范建兵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严
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
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范建兵:男,1962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组部特聘专家并担任特邀评委,
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在昂飞(Affymetrix)公司主持 SNP 基因芯
片研发工作,后任宜曼达(Illumina)公司高级研发总监。现任广州市基准医疗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广州康丞唯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和董事长、广州基准医疗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康圣环球
基因技术有限公司(09960.HK)首席技术官、广州圣睿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和首席执行官、广州圣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22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独立
性自查报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其中,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因本人公务原因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计云海代
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其他会议本人均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本人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
和管理发表的意见。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在会议上,
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拟选举的董事、拟增选的独立董事和拟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重大战略发
展方向的研判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重大战略事项的进展
情况。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
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
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
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作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
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现场办公情况
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
员对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时刻关
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进行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在股东会决议中披露。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并调阅有关资料,进行
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
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知识。本人将继续通过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
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同时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其他情况
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等
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韦典含、
陈宏威、朱琬瑜、黄志征、张为结、梁志坤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裴
新春、侯向京、范建兵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选举刘焕亮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
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
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五)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
案》,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从业经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
本人认为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对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
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
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
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
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
范 建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