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裴新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
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裴新春:男,1980 年出生,毕业院校厦门大学,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
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CPA),2024 年
入选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绩效管理高端人才。曾任河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师。
现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副总经理,广东工
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珠海上富电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独立
性自查报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亲自出
席,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
和管理发表的意见。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在会议上,
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
监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本人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
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
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积极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等。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关注定
期报告的工作计划,主动跟进年报审计的计划、进展,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计划
及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就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充分沟通,并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
中的重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此外,在审核定期报告的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坚决防止内幕信息泄
露以及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8天,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
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
员对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时刻关
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
行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
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重点关注中小投资者对每一项议案的投票表决情况,并在股东会决议中
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并调阅有关资料,进行实
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
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知识。本人将继续通过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
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同时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其他情况
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选举刘焕亮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拟任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等
相关资料,本人未发现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均具备与履职相关的资
格与能力,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
(四)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本人认真审阅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具备与履职相关的资格与能力,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聘任流程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
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
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
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
裴 新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