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 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蓝晏翔)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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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蓝
晏翔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蓝晏翔,1985 年出生,清华大学学士、博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
北京友信科技有限公司 CTO 和高级副总裁,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
院(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深圳))多模态智能与安全技术中心首
席科学家,现任深圳市机密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 CEO,深圳市第九
届青联委员。长期从事数据和大模型隐私安全相关领域研究,特别是基于
硬件的可信执行环境(TEE)相关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工作,持有数十项发明
专利。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并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承担相应工作。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情况
查阅会议资料、了解议案背景,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并独立、审慎行使表决
权。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未发生无故缺席会议
的情形,也未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加董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会议       数
 蓝晏翔      7       0       7       0      0       否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围绕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名任免等事项
开展履职。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本人报告期内参加
了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重点审议了《关于内审部 2025 年第二季度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内审
部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事项均经审慎讨论后获得
通过。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主要关注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以及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持续提升审计监督和风险防控
能力。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案》;
      审计委员会   2025-08-08
                           案》。
      审计委员会   2025-10-17   案》;
      审计委员会   2025-11-28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通,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编制、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评价、
募集资金管理及重大经营财务事项,督促公司持续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关注市场关切问题,并督促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沟通质量,保
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现场工作情况
司开展现场工作,重点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就有关事项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及时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和信
息,为本人独立、有效履职提供了必要保障。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者关系管理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事前审阅并发表独
立、客观意见;同时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事项,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日常经营及治理事项,本人持续关注其决策程序、
执行过程及信息披露情况,认为公司相关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对收购作出决策等需由独立董事专项说明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核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总体有效,相关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行了审慎核查,关注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安排和执业质
量,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于 2025 年 12 月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参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审议工作,经董事会审议决
定,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分别于 2025 年 3 月、2025 年 4 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于 2025 年 6 月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因本人于 2025 年 6 月开始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故并未参与上述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理制度,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授予及注销等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关注,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议案及配套文件,关注相关事
项的决策程序、激励对象范围、授予安排及考核约束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范治理要求。经核查,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
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决策、专门委员会履职、监督制衡、
信息披露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报告期内,本
人主要在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履职,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审
议议案 5 项,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0 天。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
强对监管规则的学习,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
建设、人才激励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更多有
针对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特此报告!
                              述职人:蓝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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