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周
小楠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
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小楠,1990 年出生,中国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本科学士学
位,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硕士研究生学位,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异构智能 NovuMind 人工智能工程师,
中国移动美国研究院数据科学家,北高峰资本投资总监,深圳腾晋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道淳投资有限公司创始
人,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京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市弘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事职责,并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承担相应工作。本人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情况
查阅会议资料、了解议案背景,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并独立、审慎行使表决
权。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未发生无故缺席会议
的情形,也未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周小楠 8 0 8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围绕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名任免等事项
开展履职。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任职期间实际参加
的会议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履职工作。本人任职期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5 项,重点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议案》等事项;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3 项,重点审议了
《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事项。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事项的规范性开展监督与核查,持续关
注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公司
治理质效。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 2025-04-14 2、审议《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5-04-23 2、审议《关于内审部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
案》。
提名委员会 2025-03-14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25-04-02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25-05-29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通,关注定期报告编制、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评价及
重大经营财务事项等内容,并督促公司不断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
运作水平。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关注市场关切问题,并督促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沟通质量,保
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现场工作情况
工作,重点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募投及重点项目进
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并就有关事项与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及时提供履职所需
资料和信息,为本人独立、有效履职提供了必要保障。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性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
况,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事前审阅并发表独立、客观意
见;同时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可
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事项,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
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日常经营及治理事项,本人持续关注其决策程序、
执行过程及信息披露情况,认为公司相关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对收购作出决策等需由独立董事专项说明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露内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审阅。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符合
有关规定,能够较为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有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治理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务总监相关事项,本人参加了该次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议,
同意聘任奉平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分别于 2025
年 3 月、2025 年 4 月、2025 年 5 月对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
候选人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
背景和履职能力等资料。其后,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5 年 3 月、2025 年
书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制度,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及注销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关注,认
真审阅董事会相关议案及配套文件,关注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激励对象
范围、授予安排及考核约束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治理要求。
经核查,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加相关委员会会议 5 次,其中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5
项,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3 项,合计审议议案 8 项,在
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0 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忠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决策、专门委员会履
职、监督制衡、信息披露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
用。
特此报告!
述职人:周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