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春萍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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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作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俞春萍,女,1965年出生,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1993年
至2025年在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处工作。现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
事。以上任职不影响对公司事务的独立性判断。
  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
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调研走
访了2家生产基地,分别为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和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
限公司。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依法进行表决,积极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应参加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应参加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5            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1            0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会,听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和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了解。此外,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凭借自己的专业
知识及时给予合理化建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并强调公司在具体下达交易订单
时,应始终重视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切实防范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维
护好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情况
  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不
存在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按照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绩效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相
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相关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八)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审查
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任职资格,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九)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审核意见时,不受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
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
式,详细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治理建议。
  (十一)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
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
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了
本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公司灵活提
供了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定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能充分发表意见,并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科学和高效,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和领导水平,更好地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其他工作情况
况发生;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指正。
                              独立董事:俞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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