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冉斌)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03: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冉斌)
        本人作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中上协《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参与了 8 次董事会,从
      助力公司发展、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希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竭诚尽能,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冉斌,男,58 岁,律师,现任天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
      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数       加次数      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线上各类形式的讨论,
   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展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次,线上讨论若干次,本人出席上述会议及参与讨论情况如下:
                                    关联交          微信形式
       审计委员   提名委员   战略发展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
                                    易控制          线上讨论
        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专门会议
                                    委员会           会议
出席次数    8      0      2       2      0     1      7
       (二)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日,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等上市公司相关会
   议;参与专题事项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开展根据上市公司安排的或者要求上市
   公司安排的现场考察、调研;与外部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主要项
   目负责人沟通交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员工、股东等沟通
   交流;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法律专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制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聚焦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全力维护公司
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审议工作,针对会议审
议的涉及法律相关的议案,如公司章程修订、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合同签订等,从法律角度进行全面审核,深入分析议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
潜在法律风险。在审议过程中,主动就议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公司管理层、法
务部门提出质询,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隐患及时提醒,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确保公
司决策合法合规,有效防范决策层面的法律风险。
  本人以法律合规监督为核心,重点围绕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合规管理体系运
行、重大合同管理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
督促公司完善合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各类法律风险;监督公司重大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确保合同履行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防范合同纠纷风险;监督
公司整体法律事务处理的规范性,及时整改法律合规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公司
合法经营秩序和合规形象。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品牌保护工作,将维权作为品牌建设的重要支撑,主动履
行专业职责,助力公司维护品牌权益、提升品牌影响力。在品牌建设维护方面,
为公司品牌战略制定、商标保护、品牌侵权防范等提供法律建议,指导公司建立
品牌保护机制,针对出现的品牌侵权行为,提供应对方案,协助公司通过法律途
径维护品牌权益;在诉讼案件处理方面,针对公司涉及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
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与公司一同分析案件法律风险、为案件处理策略制定、证据
收集、庭审应对等提供指导,协助公司妥善处理各类法律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公
司损失。
  在上述履职过程中,我始终站在独立立场,特别关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尤其重点关注维护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
经营实际,认真督促公司及时、有效的披露公司真实情况,给予市场准确的公司
信息。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证监局、交易所以及公司线上、线下组织的各类
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高度重视与公司内审机构的沟通协作,定期与内审负责人及相
关工作人员开展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内审工作计划、实施进度及审计发现的问题。
重点询问内审对公司内控流程、财务收支、合规经营等方面的审计情况,倾听内
审机构的意见建议,督促其及时披露审计结果、跟踪问题整改。通过常态化沟通,
有效发挥内审监督作用,助力公司防范经营风险、完善内控体系,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监督职责。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高度重视与公司内审机构的沟通协作,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与公司管理层、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审计独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
与及时完成,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各项工作,态度主动、保障到位。本
人通过现场交流、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积极了
解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及时向我提供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审计工作等相关资
料,确保我全面了解公司运营实况;针对我提出的疑问和关注的重点事项,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及时回应、详细说明,主动配合调研核实。在沟通对接、资料查阅、
现场调研等方面提供充分支持,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信息畅通、工作便利,
切实配合我履行独立监督、建言献策职责,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备
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本人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渠道,与中小股
东开展常态化沟通。认真听取经营、分红、治理等方面诉求,及时反馈关切问题,
就重大事项充分传递独立判断与合规立场。全程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督促公司规
范信息披露,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1)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 746,724.19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在预计金额范围内;
   (2)属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应当披露的交易 第
二节日常交易 第 6.3.18 条,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交易,其金
额为 182,881,102.36 元。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及
可能发生的交易行为来预计,2026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
   上述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本人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
计委员会时,认真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其内容真实,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关联交易当事人的利益;交易
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持续经
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年度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了 2 次会议,完成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合计为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由基薪和
位职级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确定的经营目标及实际经营业绩核定,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50%”的要求。
行)的要求,紧密结合监管新规与公司发展实际,在制度中进一步健全薪酬与业
绩、合规、风险防控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追索支付、细化考核指标,确
保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充分体现业绩联动的原则,同时进一步规范决策流
程,完善薪酬考核、兑付、止付方面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薪酬透明度,切实提
升薪酬体系科学性与有效性。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提交董事会;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九届十六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2025 年 8 月 28 日,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审沟通会中,我与会计师的沟通非常顺利,且
认可会计师的专业能力,该所服务质量也较好;业务方面,该会所的审计人员工
作认真、严谨、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沟通方面,派出的审计人员都能及时、准确的向我们说明审计过程中
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
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兼顾股东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
是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诉求回报、公司资金状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制定的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
规划,是适当的,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多年来,公司非常重视股东的回报,也深知现金分红的重要性,公司多年持
续、稳定的高回报实属难得,也体现了一种社会责任和企业的担当。近年来白酒
行业竞争加剧,二级市场也持续承压,2025 年公司董事会再次提出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4.3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积
极承担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我们很欣慰。上市以来,公司每
年都以大比例的现金分配方式回报股东,较好的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聘请天健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
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意见。年报期间,我与内控审计部门就测试过程遇到的问题
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同时根据对方提出的意见,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我
们还认真地审阅了 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
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
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内容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同时,公司按规
定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明确
内控体系建设成效及存在的改进方向。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规范,信息披露质量
持续提升,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公信力与资本市场良
好秩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履行法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秉持独立、客观、勤勉的原则,全面参与公司治理与经营监督工作。履职期间,
我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慎发表独立
意见,积极建言献策。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内审机构、会计师团队沟通对接,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及风险管控情况,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核查等方
式,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公司积极配合履职,保障信息畅通与工作便利。
公司经营动态,勤勉尽职,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
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冉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伊力特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