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广宏)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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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钟广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
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广宏,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
大学 EMBA。1991 年 08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广州电信沙河分局团总支书记兼
沙河分局三产公司经理;1999 年 12 月至 2002 年 01 月,任广东电信实业公司终
端公司团委书记兼沙河分部综合部经理;2002 年 01 月至 2015 年 07 月,任中国
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市场部室经理;2015 年 07 月至 2019 年 09 月,任
广州织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9 年 09 月至今,任北京德利迅达
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轮值 CEO;2026 年 1 月起,兼任迪恩通信网络(广东)
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
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前述股东会会议。
态信息,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准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战略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照规定及时出席了前述会议,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额度预
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按时参与了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利润分配、关联担保、小额快速融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和审议表决,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审慎了解相关事项情况,本人对前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事项均予以同意,不存在事先否决的情形。
  (四)与内控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控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控审计部年度工作
总结、各季度内控审计部工作汇报等,及时了解公司内控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
进展情况,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内控管理水平。
分的沟通联络,促进公司就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
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的相关报道,并按时参与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投资者的
想法和关注事项,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现场
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现场交流等方式,进一步获
悉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
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关于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2025 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
作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
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认真听取独立董
事的意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
丰富独立董事履职知识,提升独立董事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科学
决策、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重
点关注了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要事项,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
为中汇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其他事项说明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对董
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独立、客观的作出审慎判断。本人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决策参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
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
展作出积极贡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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