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艺: 孙伟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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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孙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度在任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2 年,中山大学计算
机软件与理论专业,博士学位。曾任职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物资局,现任中山大学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
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
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
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审议的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会议   实际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   缺席   报告期内会议   实际出席会议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孙伟      23       23       0     0      13       13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出具
的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 年,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基础
上发表表决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达 15 天;同时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并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与经验,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准确地提供董事会、股东会相关会议资料,
为独立董事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力支持。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询
问,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客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并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
检查,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化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
增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平台投资者问答、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
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长远发展和维护股东
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增强董事
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
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符
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
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
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
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对本次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职业操守与履职情况
进行了全面、审慎核查。经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专业素养、
从业经验与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开公正。
 九、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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