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
勉、负责地行使职权。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万解秋,1955 年 10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历任西安陆军学院
教师;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讲师、副教授;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兼
任苏州新大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雇佣、交易、亲属等关系,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等会议。本着公正诚信、严谨务实的态度,在会前认真审阅议
案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会议期间,本人积
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为公司相关事项
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
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
范围内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在会
议召开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会议召开
后,持续跟进相关议案的执行进展,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为公
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内审部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项目进展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工作
末期,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
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公司分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切实影响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事项,促进公司稳定合规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参加监
管机构组织的合规培训,不断加强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
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提供建议。
(五)对公司现场考察及其他履职情况
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重大事项进展、内控自查
及整改情况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网络等有
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主动提出应对措施,为公司的决策提供科学性和客
观性建议。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给予了积极配合与支持,未有
任何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做了担保,具体包括:为子公司
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其中光大
银行 1,000 万元,兴业银行 2,000 万元;为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
司在光大银行的银行贷款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该担保事项审议
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资金占用的情形
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2025 年经公司进
一步自查,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视,本人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向公司送
达了《工作督促函》,督促公司尽快彻底解决,解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本人获悉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汇入资金用于清偿
占用资金及其利息补偿。后续本人也将继续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持续监督公司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不断发挥独立董
事监督制衡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要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
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七)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
(九)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生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充分知晓公司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公司在报告
期内积极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相关规定每个月披
露进展情况,保障投资者对事项的知情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
促进董事会及所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决策规范、科学与高效,重点关注公司被大股
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和解决,督促公司进行内控整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解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