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陈志勇)
作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能够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志勇,1982 年 7 月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石油地质专业,同年 8 月在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参加工作。理学博士,教授级高工,中国石油高级技术专家、
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1982.8—1995.11,青海油田物探处工作,历任物探总工
程师、副处长,主持物探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山地地震攻关,为油气田的发现奠
定资料基础;1995.12—1999.6,任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组织油田勘探部
署,开展油气科研。任院长期间,组织涩北科研及部署,涩北气田储量大幅增长,
青海油田成为中国陆上第四大气区,研究院也因此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999.7
—2002.12,任油田勘探部经理,组织勘探施工,落实勘探部署;2003.1—2009.7,
任油田勘探副总地质师,主持组织油田勘探部署和综合研究工作,任职期间发现
昆北、英东等多个油气田;2009.8—2022.12,调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副
总地质师、勘探首席专家,组织勘探科研及中国石油勘探规划部署、中国石油风
险探井部署终审专家,参与中国石油风险勘探方案审查。2022 年底在北京退休,
从事油气勘探逾 40 年,具有较丰富的勘探经验。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
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
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
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判断,对各
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
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会议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会会议次数
陈志勇 15 15 0 议案全部同意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了 6 次临时股东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会议参加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陈志勇 7 7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及审议每项议案,深入参与讨论并提出
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并进行投票,为公
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战略进行讨论,并
提出意见建议。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5 年,未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听取了管理层对 2025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开始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的
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确保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
露。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运营的影响,及时获
悉了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外,本人还通过调研、视频电话
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
况进行深入了解,本人现场办公时间满足法律、法规等规则制度要求。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定期沟通交流,积极向我介绍了公司运营情况,
充分支持并积极配合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的各项工作,及时发出会议通知,
详细提供会议资料,同时为本人参会及考察时提供通讯、人员、会务等便利条件,
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案,做到了会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会后严格落实,对
决策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
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了重点监督。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客观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
序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
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存在财
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控审计工作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履
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股东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讯访谈、材料审议等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公
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工作,诚信
履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及科学决策
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陈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