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立
信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
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
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
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
详见《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2)。
(三)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飞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审计人员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开
始预审工作,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完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各公司的审计工作,2026 年 3 月 15 日提交了初步审计意见。
本次审计该事务所派出审计人员 20 余人。本次审计项目负
责人就会计政策运用、财务报表披露以及审计中的重点事项
等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管理层做了充分、
有效的沟通,使有关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会
计政策的运用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合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了更为充分、客观的依
据。
(二)关于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立信所有从业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
必要费用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立信与本
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立信审计成员
与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中,立信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
立性,严格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
规定,未发生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
全面审查。立信作为国内领先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的丰富
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审计项目组成员均持有有效的执业资
格证书,能够胜任复杂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立信严格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合
理配置了审计资源,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立信在审
计过程中展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判断能力,能够准确
把握审计重点,有效识别和应对审计风险。
此外,立信在审计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审
计委员会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并
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改进建议,体现了其专业的服务能力和
高度的责任感。
(三)关于审计报告及意见的评价
立信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了包括风险评估、内
部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等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审
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
计过程中,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展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立信的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程序执
行充分,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审计意见客观、准
确、完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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