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7 证券简称:盛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
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
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首席合伙人
为毛鞍宁先生。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
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
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
人249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
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逾550人。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
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
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
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谈朝晖先生,于2000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并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
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商务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等行业。
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华楠女士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于2024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
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磊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
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主要涉及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等情况。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期审计服务总成交价预计27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0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同意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