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6: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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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资金及募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生产管理、
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投后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
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及募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
商誉减值风险、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自身所处的环境和经营特点,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I)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
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控制环境存在重大缺陷;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II)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
缺陷:
  ? 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III)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I)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
  (II)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
  (III)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I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II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I)重大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
  (II)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
  (III)一般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不存
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可能对投资
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的其他内部控制事项。
  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王刚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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