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
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公司”、“上
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劲刚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资金及募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生产管理、
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投后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
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及募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
商誉减值风险、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自身所处的环境和经营特点,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存在重大缺陷;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
陷:
①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③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④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①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②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④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不存
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可能对投资者理
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
他内部控制事项。
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5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
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愉婷 王雷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