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096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00Z0960 号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208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新莱应材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昆山新
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
新莱应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新莱应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新莱应材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新莱应材
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
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莱应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新莱应材公司容诚专字[2026]100Z0960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刘宏宇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晓光
中国·北京
附件: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 2025 年初占用 2025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2025 年度占用资金 2025 年度偿还累 2025 年末占用 占用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性质
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成原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 — — - - - - -
总计 — — — - - - -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 2025 年初往来 2025 年度往来累计发生 2025 年度往来资金 2025 年度偿还累 2025 年末往来 往来形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成原因 非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 销售商
Innoaxis Technologies Sdn Bhd 应收账款 77.04 77.04 经营性往来
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附属企业 品
资金往
新莱应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107.21 3,875.37 231.84 非经营性占用
来
宝莱不锈钢科技(昆山)有 资金往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7,850.00 50,000.00 非经营性占用
限公司 2,253.00 103.00 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LION HYGIENIC 资金往
MATERIALS(MALAYSIA)SDN.B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35.44 非经营性占用
附属企业 463.55 28.12 来
HD.
资金往
SINGAPORE KINGLAI PTE.LTD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89 非经营性占用
江苏菉康普挺精密科技有限 代收代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43 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 2.43 付电费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
业
总计 — — — 6,827.65 47,929.47 - 54,314.70 442.42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