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
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
次、自律处分1次。
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
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
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
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均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6日,审计小组正式进场,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沟通方式,了解
年审小组的具体分工及进驻现场的安排,跟进审计工作进展。
(四)2026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
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
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
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
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