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6-015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和《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和任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
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立国先生、张
大伟先生、金宇晗先生、冷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陈行甲先生、胡劲峰先生、易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易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行甲先生、胡劲峰先生、易兰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
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合规性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中学历。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2 月就职于兴城市轴承厂,担任
技术员;1995 年 2 月至 1999 年 2 月就职于沈飞航天专用设备厂,
担任销售员;1999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怡合达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
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怡合達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莞怡合达研发有限公司董事
等。
截至目前,金立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723,32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9.67%,通过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众瑞
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76,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10%,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7%,金立国先
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
宇晗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科学历。2014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 FB 能力建设部
研发项目经理。
截至目前,张大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众复晖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42,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秘书张美琪女士系兄妹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科学历,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电气工程专业。2021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兼任深圳怡合达
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金宇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金立国先生之子;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科学历。1997 年至 2016 年,肄业在家;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伟盈财务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亿宝德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监事等。
截至目前,冷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伟盈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太和先生系
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就职于湖北省宜都市
人民政府,担任市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湖北巴
东县委,担任县委书记;2017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
恒晖公益基金会。2026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战略顾问。
截至目前,陈行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科学历。曾在中国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国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等工作。现任国浩律
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深圳市联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目前,胡劲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就职于暨南大学会计
系,担任讲师;2015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会计系,担任副
教授,兼任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易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