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 A 核字[2026]00022 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鹏盛 A 核字[2026]00022 号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
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
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
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
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海英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天炜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第 42588 号)。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207.86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 10,517.68 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220.59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7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69.87 万元(包
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待质保期满后尚需支付的
款项 451.95 万元,该余额为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第 1 页 共 7 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市规则》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在制度
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先后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
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44575201306 11.8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营业部 749775367891 1.7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54975379890 458.34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3007505521 51.44 募集资金专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5474048470038 46.45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 20000018322800202612995 0
临时补流专户
第 2 页 共 7 页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备注
人民币余额
合计 569.87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前述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已将
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第 3 页 共 7 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
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 4 页 共 7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714.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0.5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53.8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207.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56%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金额 投入金额(2)
部分变更) 总额 (1) =(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特种工程塑料挤出
否 21,471.06 21,471.06 994.29 10,584.73 49.30% 2024-12-31 30,584.94 否 否
成型项目
特种工程塑料改性
是 12,464.34 - - 2,410.49 - 终止 - 不适用 是
及精密注塑项目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是 11,482.01
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21,535.86 1,226.30 4,916.04 22.83% 2026-12-31 - 不适用 否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 是 -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5,296.60 15,296.60 - 15,296.60 100% - - - -
合计 60,714.01 58,303.52 2,220.59 33,207.86 - - 30,584.94 - -
承诺的经营业绩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下游传统行业需求持续偏弱,对化工产品需求减少。同时,行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普遍采取降价销售策略,行业整体营收增长空间受到挤压,盈利
具体项目) 水平有所承压。
状态尚需一定时间。经过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认为本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继续实施该募
第 5 页 共 7 页
投项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由于受国际局势动荡、全球通胀等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终端需求疲弱,其中手机市场销量下降明显、家电市
场特别是家电出口市场急剧萎缩、传统汽车市场更是受到新能源汽车的严重冲击等,导致改性及精密注塑下游终端市
场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化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使得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鉴于以上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评估论证,继续实施“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已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
约化管理,终止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项目名称为“中高
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本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
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司使用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不适用
况
注: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590.44 万元,尚需支付工程款 1,446.24 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后支付。
第 6 页 共 7 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入金额 度(%)(3)=(2)/(1) 的效益 效益
总额(1) (2) 期 化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 21,535.86 1,226.30 4,916.04 22.83% 2026-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合计 - 21,535.86 1,226.30 4,916.04 - - - - -
困难,特别是部分大型研发设备无法安置,部分研发项目仍需要借助外部场地进行,大大降低了项目研发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7
月与其他三家宝安区企业联合竞买取得土地,用于建设新技术新产业创新研发联合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总部办公、研发中心、
公司形象展示等的全面升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投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
(分具体项目)
租赁变更为自建,同时将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有效,保障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
(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注: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