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第 42588 号)。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207.86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 10,517.68 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220.59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7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69.87 万元(包
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待质保期满后尚需支付的
款项 451.95 万元,该余额为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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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做了明确规定,
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先后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
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
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44575201306 11.8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营业部 749775367891 1.7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54975379890 458.34 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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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备注
人民币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3007505521 51.44 募集资金专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5474048470038 46.45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 20000018322800202612995 0
临时补流专户
合计 569.87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前述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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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
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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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报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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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714.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0.5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53.8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207.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56%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金额 投入金额(2)
部分变更) 总额 (1) =(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特种工程塑料挤出
否 21,471.06 21,471.06 994.29 10,584.73 49.30% 2024-12-31 30,584.94 否 否
成型项目
特种工程塑料改性
是 12,464.34 - - 2,410.49 - 终止 - 不适用 是
及精密注塑项目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是 11,482.01
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21,535.86 1,226.30 4,916.04 22.83% 2026-12-31 - 不适用 否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 是 -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5,296.60 15,296.60 - 15,296.60 100% - - - -
合计 60,714.01 58,303.52 2,220.59 33,207.86 - - 30,584.94 - -
承诺的经营业绩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下游传统行业需求持续偏弱,对化工产品需求减少。同时,行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普遍采取降价销售策略,行业整体营收增长空间受到挤压,盈利
具体项目) 水平有所承压。
状态尚需一定时间。经过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认为本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继续实施该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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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由于受国际局势动荡、全球通胀等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终端需求疲弱,其中手机市场销量下降明显、家电市
场特别是家电出口市场急剧萎缩、传统汽车市场更是受到新能源汽车的严重冲击等,导致改性及精密注塑下游终端市
场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化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使得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鉴于以上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评估论证,继续实施“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已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
约化管理,终止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项目名称为“中高
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本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
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使用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不适用
况
注: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590.44 万元,尚需支付工程款 1,446.24 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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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入金额 度(%)(3)=(2)/(1) 的效益 效益
总额(1) (2) 期 化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 21,535.86 1,226.30 4,916.04 22.83% 2026-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合计 - 21,535.86 1,226.30 4,916.04 - - - - -
困难,特别是部分大型研发设备无法安置,部分研发项目仍需要借助外部场地进行,大大降低了项目研发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7
月与其他三家宝安区企业联合竞买取得土地,用于建设新技术新产业创新研发联合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总部办公、研发中心、
公司形象展示等的全面升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
(分具体项目)
由租赁变更为自建,同时将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有效,保障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
(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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