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
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促使董事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效益增长及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的职务贡献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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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拟定了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含税),
按月平均发放。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
考核按照所担任的职务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
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9 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
合等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
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可在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结束后,基于审
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
付,多退少补。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
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整体而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
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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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代扣代缴。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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