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四
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
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说明如下:
真审阅,并就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开展充分沟通。经
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尊重信永中和的独立专业判断,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努力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
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