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
情况,拟对募投项目“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0,666.67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8.9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
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诺投资总额 总额(注) 集资金金额 用状态日期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品
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仓
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合计 86,887.39 87,247.72 50,130.13 - -
注: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
目“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营销战略转型,持续加大市场推广投入,并着重优化
新门店视觉形象,以强化品牌形象与消费体验,公司拟对整体费用结构进行优化
调整,结合项目实际推进节奏与经营发展规划,合理统筹各项支出优先级,确保
资金投向与品牌升级、市场拓展战略高度契合,从而实现募集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基于项目已发生的费用情况及重新评估后的实际需求,拟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增加广告宣传费、企划道具费的募集资金支出,减少店铺装修费、铺货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原投资 本次调整后 现投资 拟增减金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占比 投资金额 占比 额
一 店铺装修费 50,567.36 67.45% 41,899.36 55.89% -8,668.00
二 广告宣传费 12,302.21 16.41% 23,748.21 31.68% 11,446.00
三 企划道具费 3,600.00 4.80% 6,267.00 8.36% 2,667.00
四 铺货流动资金 8,500.89 11.34% 3,055.89 4.08% -5,445.00
总计 74,970.46 100.00% 74,970.46 100.00% -
注:店铺装修费及企划道具费属于工程建设费用;广告宣传费属于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铺货流动资金属于流动资金。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
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需要进行的调整,可有效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
项目“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是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有利于推进该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