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情况,公司制定
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
二、适用时间
三、董高薪酬标准
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及绩效,不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
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
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
额的 50%。
(1)基本薪酬:年度相对固定的报酬,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
平及个人能力经验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包括一般性绩效奖金与经营奖励两部分。其中,一般性绩
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与员工的工作业绩、贡献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按
照一定的比例或标准月度发放。经营奖励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在公司盈利的
情况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每年制定经营奖励方案,
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根据管理人员所负责的业绩的盈利情况进行考评、核算,
符合条件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长期业绩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
定。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其他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