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资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
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
朱建弟先生。立信已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资格、美国 PCAOB 资格认证、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信
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截至 2025 年
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9.16
亿元。
二、执业记录
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志红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韦韦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晶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咨询,按时
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
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负责人。在
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
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
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
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
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
性。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
任。其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
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
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
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
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其完整、全面的质
量管理体系。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
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
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
赁业务等。立信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
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
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
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
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
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
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
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
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
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
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
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投资者 2014 年报 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辉、立信 万元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
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
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
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元 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立信等 2016 年报
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
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件 裁)金额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
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
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
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
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
行。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八、公司对立信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资格,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