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
引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积极指导
内部审计工作并给予合理建议,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审计工
作的及时性,积极协调审计工作的内外衔接,在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发
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委员勤勉尽责,保障审计监督工作连续稳定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由赵利新先生、张慧玲女士、丁宝山先生、
刘毅军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赵利新先
生担任。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利新先生、丰建斌先生、丁宝山先生、刘毅军
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赵利新先生担任。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等职务。
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赵利新先生、
丰建斌先生、丁宝山先生、刘毅军先生调整为李蕊爱女士、丰建斌先
生、丁宝山先生、刘毅军先生。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截至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蕊爱女士、丁宝山
先生、刘毅军先生组成,三人均为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
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
李蕊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
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八次会议,认真落实了相关工
作要求,尽责履职。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
对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情况及审计报告初稿进行
沟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
第七届董事会审 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度
年第二次会议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通过修订《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届董事会审
年第三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年第四次会议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
年第五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
审议通过《2025 年度年报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
式及选聘技术要求》的议案
年第六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
年第七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 对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场沟通;审议通过
年第八次会议 度内审工作总结及 2026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年报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式及选聘技术要求》的议案,
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选聘文件予以指导并审核,确定了评
价要素和具体的评分标准。
根据选聘结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
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在年报审
计工作进场前对审计方案、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提出要求。在年报审
计过程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与交流,详细了解审计发现问题
和审计结果,督促年审会计师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工作情况
的监督核查,认为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
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
和义务。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公
司内部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重点关注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内部审计工作以
公司发展、关键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充
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和评价作用,同时建议公司持续关注审
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
的财务报告,听取管理层经营情况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不存在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等事项。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指导公司内控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内控运行机制。认真审核了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上半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认为
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营,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八)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积极推动管理层、内审部门
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各方工作中的诉
求和问题进行协调,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年度审计工作顺利高效
的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并依托自身
专业素养,全体委员恪尽职守,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
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
负责的态度,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
职能力,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审
查职能,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