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要求,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计入权益
最初投资 会计计量 期初账面 本期公允价 的累计公 本期购买 本期出售 报告期损 期末账面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资金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值变动损益 允价值变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动
境内外股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
票 计量 融资产
兴证全球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
基金 012948 恒利一年 1.00 1.00 1.00 0.00 自有资金
计量 融资产
定开债券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 -- --
合计 93,791.54 -- 65,710.54 -12,074.83 0.00 0.00 1.00 0.00 53,634.71 -- --
二、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在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须提交至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三、公司关于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
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同时,公司持续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
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说明。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