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6:38: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华事务
所”)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 22 层 1.2.3 区
  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康华事务所有合伙人 25 人,注册会计师 11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康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0
万元。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四)诚信记录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 2025 年 2 月 6 日被重庆市证监
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2026 年 1 月日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
措施外,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
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
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康华会
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重大事项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审计
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
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04 月 2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线上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圆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