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恒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审议通过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2021 年 1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1 年第七次审议
会议结果公告、2021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
[2021]3257 号文《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0,000
股 , 发 行价格每 股 22.70 元 ,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 公司实际 募集资 金人民 币
的 可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3,875,771.6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
公司下列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3057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89,956,838.20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288,799,914.80 元,本年度使用 201,156,923.40 元,均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89,956,838.20 元,期
末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4,948,832.07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 管 理 尚 未 到 期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0,286,547.95 元 ,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人 民 币
金额人民币 585,192,218.22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40,808,306.61 元的
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44,383,911.61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
并修订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
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衡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
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
年 4 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光新能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恒光”)、老挝全资子公司老挝恒润化学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化学”)
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洪江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
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万象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
分行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公司老挝全资子公司恒润化学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万象分行及保荐机构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权限,洪江区支行不能直接签订监管协议,转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签署。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销户时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
江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
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
杉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
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怀化市洪江区支行 602882890272 5,029,221.35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万象
分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万象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
行
合计 560,030,370.00 14,948,832.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会议及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5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总额为7,622,619.9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
人民币80,286,547.95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委托 产品 预期年化
受托方 类型 购买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方 名称 收益率
可转
兴业银行
恒光 让大 固定利 2025 年 5 月 2026 年 6 月
股份 额存 率型 21 日 20 日
公司
单
华安证券 保本浮
恒光 收益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2 月 0.5%或
化工 凭证 12 日 10 日 5.3%
公司 型
申万宏源 固定收
恒光 收益 2025 年 10 2026 年 1 月 1.65%或
股份 凭证 月 16 日 19 日 2.49%
公司 动收益
恒光 天风证券 收益 固定收 2025 年 10 2026 年 10 月
股份 有限公司 凭证 益型 月 17 日 8日
恒光 华安证券 收益 浮动收 2025 年 10 2026 年 2 月 2 1.65%或
股份 有限公司 凭证 益型 月 31 日 日 2.30%
恒光 天风证券 收益 固定收 2025 年 11 2026 年 10 月
化工 有限公司 凭证 益型 月7日 29 日
恒光 国盛证券 收益 固定收 2025 年 11 2026 年 11 月
化工 有限公司 凭证 益型 月 21 日 17 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并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共计7,860,117.11元,置换时间不超过以自有资金支付
后的六个月,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
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元,其中包含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19,115,040.58元,置换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7,860,117.11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光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贺 斯 江 伟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080.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15.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80.3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480.3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995.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9.30%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1) 入金额 (%)(3) 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2) 期 效益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5,441.14 13,000.00 325.35 10,749.71 82.69 2026 年 12 月 注1 注1 否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
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 是 40,607.69 200.44 200.44 注2 注2 注2 注2 是,详见注 5
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是 14,500.00 2,179.21 14,434.40 99.55 2024 年 12 月 注3 注3 否
项目
是 22,980.39 17,611.12 17,611.12 76.64 2026 年 12 月 注4 注4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048.83 56,680.83 20,115.68 48,995.67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2,048.83 56,680.83 20,115.68 48,995.67
-9-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于 2025 年 6 月
案》,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5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5.5 万吨精细
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技术优化调整,截至 2025 年 12 月项目提质改造工作尚未完工,仍在整改调试中,
导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尚未投产,未实现效益。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目) 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 4,5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
收益 2,600 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已终
止,未实现效益。
注 3: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4 年 3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该项目 2024 年 12 月转固,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尚在投产初期,未实现效益。
注 4: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 4,5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
收益 2,600 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金额
项目尚未投产,未实现效益。
注 5: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 4,5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理收益 2,600 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原募投项目“13.3 万吨精细
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恒光股份,该
项目拟在怀化市洪江区建设,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其中“5 万吨/年聚合氯化铝项目”和“5,000 吨/年氯代吡啶项目”项
目尚未实施。因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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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三、(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三、(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三、(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以上表格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 11 -
附件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入金额 效益 效益
(1) (2) (3)=(2)/(1) 期 生重大变化
化工新材料及
工新材料及配套
配套产品建设
产品建设项目
项目(一期)
(一期) 之 10.5 200.44 200.44 注1 注1 注1 注1 是,详见注 3
之 10.5 万 吨
万吨精细化工新
精细化工新材
材料生产基地建
料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设项目
工新材料及配套
年产 5 万吨三 产品建设项目
氯氢硅建设项 (一期)之 10.5 14,500.00 2,179.21 14,434.40 99.55 2024 年 12 月 注2 注2 否
目 万吨精细 化工
新材料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工 新材料及配
套产品建设项目
年产 30 万吨化
(一期)之 10.5 22,980.39 17,611.12 17,611.12 76.64 2026 年 12 月 注1 注1 否
学品建设项目
万吨精细 化工
新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合 计 37,680.83 19,790.33 32,245.96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
目)
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 4,5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
现金管理收益 2,600 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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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
止,未实现效益;“年产 30 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未实现效益。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13.3 万吨精
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5 万吨/年过硫酸盐
及配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其中 14,5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剩
余 4,500 万元暂时留存用于其他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
“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未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实现效益;“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尚在投产初期,未实现效益;“年产 30 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处于建设期,
目)
未实现效益。
注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将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880.39 万元与待确认用途的 4,5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计现金管理收益 2,600 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
原募投项目“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中“5 万吨/年聚合氯化铝项目”和“5,000 吨/年氯代吡啶项目”项目尚未实施,因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竞争格局等多
种因素,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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