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钟建英、陈进军、何浏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全体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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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