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361Z036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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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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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6]361Z0361 号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狄耐克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狄耐克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狄耐克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狄耐克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狄耐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狄耐克公司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狄耐克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361Z0361 号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林宏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清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敏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厦门狄耐克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狄耐克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4.87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 1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9,795,943.38 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04,056.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发行新股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进行
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865.2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65.26 万元。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746, 1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9,795,943.38
募集资金净额 696,304,056.62
注 1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注 2
其中:2025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减:手续费用支出 17,688.57
加:利息收入 48,942,715.4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2,016,876.39
其中: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21,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1,016,876.39
注 1 :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652,613.85 元。
体情况详见“ 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注 2 :2025 年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资金 2,416,757.89 元及因销户
而转入到自有账户的资金 57.6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
经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及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
资金合计人民币 18,644.10 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存款利息等,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以及“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终止后的
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970.18 万元,合计人民币 25,614.28 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目 ”及“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等相关事宜。2024 年 6 月,公司新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收益、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大唐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
厦门片区分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继续用于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
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相应注销了原募集资金
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唐支行 352000679013000441652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唐支行 352000679013001492957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
片区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 129360100100199627 20, 198,285.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
片区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 129500100100464215 146,748.89
交通银行厦门大唐支行 352000679013001617995 127,881,578.56
中国光大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 55710180801138882 5,349, 189.35
中信银行厦门海沧支行 8114901013700194157 25,365,796.61
合计 181,016,876.39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 目 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用情况对照表 ”。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
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狄耐克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69,630.41 3,272.85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614.28 54,321.22
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79%
是否 已改募 集 资 金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进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调整后投 本 年 度 投 本年度实现的 是 否 达 到 项 目 可行 性 是否 发 生
变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累 计 投 入 度 ( % ) (3) = 定可使用状
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部分改变)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2,624.66 20,260.77 1,289.95 18,339.96 90.52 2023 年 12 2,525.37 否 否
建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是 6,993.45 674.42 9.00 671.42 99.5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否 13,048.35 558.76 584.45 4.48 2027 年 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月 30 日
月 30 日
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7,710. 14 71,232.42 3,031.17 52,261.08 - - 2,525.37 - -
超募资金投向
回购股份 否 1,920.27 1,920.27 241.68 2,060.13 107.2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920.27 1,920.27 241.68 2,060.13 107.28
- - - - -
合计 - 69,630.41 73, 152.69 3,272.85 54,321.21 - - 2,525.37 -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建设方复工复产率不足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
不可控因素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计 收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和“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的预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结项后的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8,644.10 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存款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
)以及“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970.18 万元,合计人民币 25,614.28 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脑
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目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受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及行业景气度下降的影响,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同时公司主动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收入及毛利
率有所下降,导致了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的效益情况不及预期。另外,变更后的“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主要投入集中在场地建设投入及场地购置后的设备投入,公司在综合评估产品研发进度和运营规划,结合宏观经营环境和下游市场需求现
状,基于风险管控和审慎性原则等方面考虑,谨慎推进场地购置事宜,这一审慎决策过程客观上延缓了项目进度;“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
目 ”投入进度有所缓慢主要系公司稳健地推进海外市场营销渠道建设,并结合产品研发及验证进度、行业特性及品牌建设等因素,采取稳
健推进的市场化策略。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能力,增强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与调整。受房地产行业的融资环境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房地产行业面临前
所未有的冲击和多重挑战。为应对新市场环境,众多房地产企业开始转型与升级。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在关键的转型期,市场结构
正在经历重塑,竞争格局日趋激烈,行业发展方式逐渐从粗放型转向精细化,增长动力也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不仅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
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还要积极探索创新的发展路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10,913 亿元,比上年下降
下降 20.9% ,房地产行业整体景气度呈现一定的下行风险。面对房地产行业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以及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管
理层审时度势,密切关注行业趋势和市场动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调整和优化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并应对各种可
项 目 可行 性 发生 重 大变 化 能的风险和挑战。考虑到当前房地产行业的波动性与不确定性,公司调整战略布局,暂停新建营销服务网络中心,降低潜在风险,以确保
的情况说明 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
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8,644.10 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
及收益、存款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 以及“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广项目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其中,人民币 13,048.35 万元用于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人民币 6,000.00
万元用于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目,人民币 6,565.93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 1,920.27 万元。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公司将超募资金本金、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 2,060.13 万元全部转入股票回购账户。
用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已使用超募资金 2,060.13 万元,其中,2025 年 1 月共使用超募资金 241.6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865.26 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置换金额为 1,865.26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65.2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入及置换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出具《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623 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65.2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含超募资金,
管理情况 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自 2025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6 年 5 月 16 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2, 100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 由于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公司重新审视并调整相关策略,
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市场形势,更有效地维护股东利益。公司一方面通过降低投资规模、优化资源配置,以提高投资效益,另一方面随着科
技的发展、产品与技术的更新迭代,部分设备的实际购置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同时随着公司供应链体系的持续优化,实现了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分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有效节省了采购成本及募投支出。叠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实现了一定的结余。
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
计人民币 18,644.10 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存款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 以及“营销及
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970.18 万元,合计人民币 25,614.28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20,201.69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8, 101.69 万元,进行现
及去向 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2, 1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 ”为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改变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投入金额 度(%)(3)=(2)/(1) 的效益 计效益
(1) (2)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术产业 研发运营 与 产 能 扩 建 项 13,048.35 558.76 584.45 4.4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目 、研发中心
推广项目 目 、 营销及服 30 日
资金项目 目
合计 - 25,614.28 1502.99 8,154.31 - - - - -
一、变更原因
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系对公司制造中心进行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张,在海沧区自有土地新建现代化生产厂房、食堂倒班大楼、地下停车场等场地,
同时新增自动化程度更高的楼宇对讲和智能家居生产线及智能制造信息系统,并且自建 SMT 生产车间,全面提升公司产品制造环节的自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
大幅提高产能。
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在厦门市海沧区自有土地上完成新建生产制造中心,并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公司认为“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已
明(分具体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项目的结项条件。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系在海沧区自有土地规划建设研发场地,并购置先进的研发实验设备和系统软件,引进适量的研发人员。该项目主要建设实验测
试区和研发办公区两大研发用场地。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在厦门市海沧区自有土地上完成新建研发中心,并正式投入使用。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满足项目的结项条件。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投资计划系基于当时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制定的,原计划通过该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销售服务网
点在全国的覆盖率,加强公司现有的营销和服务力量,提升公司本地化市场推广及客户服务能力,以应对客户不断扩张的需求,增强客户黏性,助力公司业
务规模的提升。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与调整。受房地产行业的融资环境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房地产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多
重挑战。为应对新市场环境,众多房地产企业开始转型与升级。面对房地产行业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以及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时度势,
密切关注行业趋势和市场动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调整和优化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并应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在当前房地产市
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为了控制新建营销服务网点可能产生的风险,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公司
认真研判、审慎考量,认为按原计划继续投入该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为降低项目收益的不确定风险,经公司审慎评估,将推进节奏缓慢的“营销及服务网
络扩建项目”予以终止。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公司持续调整和优化产业方向:一方面,公司看好脑电波交互产业未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聚焦脑电波交互核心技术,积极布局脑电波交互的新兴领域,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另一方面,公司对楼宇对讲及智能家居
等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增长潜力充满信心,加速全球化战略的布局。公司将上述三个结项或终止的募投项目节(结)余资金合计人民币 25,614.28 万元用于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
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8,644.10 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存款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下同)以及“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970.18 万元,合计人民币 25,614.28 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脑电波交互技术产
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人民币 13,048.35 万元用于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
目,人民币 6,000.00 万元用于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目,人民币 6,565.93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4 月 2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主要投入集中在场地建设投入及场地购置后的设备投入,公司在综合评估产品研发进度和运营规划,结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合宏观经营环境和下游市场需求现状,基于风险管控和审慎性原则等方面考虑,谨慎推进场地购置事宜,这一审慎决策过程客观上延缓了项目进度。
原因(分具体项目) “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目 ”投入进度有所缓慢主要系公司稳健地推进海外市场营销渠道建设,并结合产品研发及验证进度、行业特性及品牌建设等因素,
采取稳健推进的市场化策略。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注:
收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