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
监督和审核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对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屠雯珺女士(独立董事)、郑曙光
先生(独立董事)、周建军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屠雯珺女士担任。
上述人员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屠雯珺,女,1985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
册税务师。历任宁波诺丁汉大学研究助理,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宁波大学
讲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特聘副研究员、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郑曙光,男,1962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浙
江水产学院讲师、经管系副主任,宁波大学法学系主任、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院院长、人文社科处处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周建军,男,197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一汽锡柴铸造有限
公司技术科长,常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铸造厂厂长,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技术质量副总、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宁波日月核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预审情况及年审计划的沟通会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事项的沟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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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并对其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
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有效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鉴
证报告等文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鉴于立信 2024 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顺利完成,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立信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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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
认为相关报告格式规范、程序合规,所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
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进行了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善、体系健全,同时在
公司治理、运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立信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
通过定期会议、通讯沟通、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意见、诉求,积
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及质量,保证审计工作能够按时、按计划推
进并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
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及协调管
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关监管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
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在公司治理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
合规运作、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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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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