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鉴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检科技”,曾
用名“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中超募资金投向的“股权收购”已达到预定完成期限,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
项,该项目包含两个股权收购项目,分别为杭州西南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南检测”)55%股权收购及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冠标检测”)55%股权收购,该项目的节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后续将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
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超募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并及时披露(如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920 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42.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2,25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
含税)112,375,254.72 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8,244,432.18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 1,751,630,313.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
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96,932.30 96,932.3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163.03 万元,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 78,230.73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1)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
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
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
用。上述事项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西南检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 7,640 万元(收购
总价为 8,090 万元,扣除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定金 450 万元后为 7,640 万元,
签订正式协议后定金转为股权转让款。)收购杭州西南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议案》,同意:(1)公司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活动;(2)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
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允许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3)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 5,754.92 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和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 7,750 万元(收购
总价为 8,250 万元,扣除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定金 500 万元后为 7,750 万元,
签订正式协议后定金转为股权转让款。)收购冠标检测 55%股权。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 划 。 本 次 回 购 已 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 实 施 完 毕 , 共 计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为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 划 。 本 次 回 购 已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实 施 完 毕 , 共 计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为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1)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54,702.58 万元,超募资金余额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剩余超募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超募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78,230.73
四、本次结项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募资金投向的“股权收购”已达到预定完成期限,该
项目包含两个股权收购项目,分别为西南检测 55%股权收购及冠标检测 55%股
权收购,具体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累计 项目总投入
超募资金 具体项目 尚未支付款 预计节余超募资金
拟投入金 已投入金额 (4)=(2)+
投向 名称 项(3) (5)=(1)-(4)
额(1) (2) (3)
注2
西南检测
股权收购
冠标检测 7,750.00 5,599.50 1,083.49 6,682.99 1,067.01
合计 15,390.00 11,445.10 1,720.11 13,165.21 2,224.79
注 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南检测项目尚未支付款项 1,294.40 万元,因 2025 年业绩承诺未达标,
转让方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657.78 万元,预计以尚未支付款项冲抵,冲抵后尚未支付款项预计为
注 3: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实际“尚未支付款项”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支付结果为
准,尚未支付款项为待支付股权收购款,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二)项目节余超募资金原因
行了支付。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 年业绩承
诺期结束,西南检测业绩承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少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依据协
议约定,转让方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657.78 万元,具体情况请见《关于杭
州西南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
告》(2026-020)。
由此,西南检测股权收购项目预计可结余 1,157.78 万元。最终结余金额以
协议执行及业绩补偿实现情况为准。
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即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下同)分别不低于 1,700 万元、2,100 万元、2,600 万元。根
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冠标检测业绩承诺期
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3 年 1,735.09 万元、2024 年 1,237.16 万元、2025 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冠标检测业绩承诺期已结束,其中 2024 年度冠标检测
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转让方补偿义务。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与
转让方骆丽琼、宁文涛签署《关于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
协议》,对原协议中业绩补偿支付方式进行补充约定,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
款进行足额扣除,业绩承诺方本次无需再实际支付款项,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
完毕。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存在 1,067.01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因无需支付而结余。
综上,公司超募资金投向的“股权收购”项目预计共产生节余资金 2,224.79
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超募资金用途安排
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
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
时披露(如需)。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