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目的
根据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规模、战略规
划并参照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湖
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定
二、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18 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事”),按其所在岗位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公司不发放董事津贴。
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和董事津贴。
(三)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付。
其 2026 年度绩效薪酬以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经营状况和个人履职情
况综合考核确定,不低于 20%的绩效薪酬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五、其他事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