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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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
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
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
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时。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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