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就公司 2025 年度任
职的独立董事崔春先生、祝祥军先生、李淼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
立董事岗位的资格,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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