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
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取和审阅了其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人员配置、时间安排等关键事项,确保工作安排
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过程中的关键事项,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
报告,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5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
进行审议,确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在年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全过程密切关注公司的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表达意见公允、合理,出具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