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司、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东方算力有限公司、东方国际
株式会社、上海馥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方超算(六安)科技有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公司、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组织架构、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管
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生产管理等。
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 10%>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
于: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造成重大损失;(2)当期财务报告存
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
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未能有效执行;(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错报,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该重要错报程度,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
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 在,有合理的可能性成公司 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
直接财产损失
致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超过 500 万 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超过 1,000 万元 元,但未达到 1,000 万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
重大缺陷 于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
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
重要缺陷
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满足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需求。2026 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庄盛鑫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