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准
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解释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
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