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6: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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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为公司 2025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年度审计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形成书面意见:
  ①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②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③未发现公司有对外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④公司财务报表可以提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3)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督促情况:
  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团队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审计委员会先后三次发
督促函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推进。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
面意见:
计意见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形成书面意见:
  ①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业务
相关规范进行;
  ②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充
分听取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就年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③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年度财务报告已较完整,未有重大遗漏,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的生
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下年度审计机构:
意见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①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将公司编
制的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通过跟踪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工
作及审阅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6)在审计委员会督促及沟通下,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定稿,审计
工作圆满结束。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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