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 1,6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
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解锁,共 1,6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并选举潘国锋先生、杨建忠先生、郦佳净女士担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经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潘
国锋先生当选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及公司利益,并达到有效激励员工、促进公司发
展的目的,结合行业发展阶段、资本市场趋势,公司决定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条款,具体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 ……
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 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
票进行变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投 票进行变现,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非交易
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 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将员工持股计
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
…… 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
配 配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员工持股计划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
管理办法》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审议 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
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 计划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
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置。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
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 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
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调整前 调整后
续期内,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有权归属或者归
属的,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益处置和分配,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归属安排择
机出售全部或部分可解锁、可归属标的股
票,并进行收益分配。
(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
将可解锁、可归属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非交
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
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
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包括
但不限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孳
息等)时,员工持股计划可进行分配,管理
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
有权归属份额进行分配。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决策程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
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 部出售股票或者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
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 户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
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长。 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十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所持资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所持资
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 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
置办法。 置办法。
由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进行出售及收益分配;
调整前 调整后
如决定分配,则管理委员会依法扣除相关税
费后对持有人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收益
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按持有人有权归属份额的比例,将标的
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
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
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
按持有人有权归属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
人。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
会确定。
除上述调整内容所在章节有所区别之外,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与之前所列示一致。本次修订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的影响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是为了最大
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及公司利益,并达到有效激励员工、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结
合行业发展阶段、资本市场趋势,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及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成员已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调整已按照《试点指导意见》《监管指引 1 号》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
关规定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及实施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指引 1 号》的
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