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2025 年修订)》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
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同时结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公司对交
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
告如下:
一、交投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612 号”
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
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
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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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9)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司注册资本的 79.9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3.052 亿元,占
交投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 20.08%。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
有交投财务公司权益为 93.37%。
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聘任了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议事规则
和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议事规则。根据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需要设
置了十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董秘办)、党委工作(人力资源)部、发展
研究部、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融资业务中心、风险合规部、纪检审计部、
综合监督部、科技信息部。
董事长 1 人,董事 3 人,职工董事 1 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 人,总经理助理
人,其中总部 71 人,共享中心 122 人。总部人员平均年龄 37.35 岁,其中具有
会计、经济类等各类中高级以上职称 52 人(其中高级职称 14 人),占员工总数
总数的 81.69%(不含共享中心)。员工队伍呈现平均年龄轻、综合素质高、专
业能力强等特点,为资金安全顺畅运转和资本高效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交投财务公司业务情况
定价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
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及各类存款管理办法等与资金相
关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以“防范风险、确保支付、
提高效益”为目标开展资金业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
要求,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结构和资产质量,适时采取措施调整头寸配置。在依法
合规的前提下,依据市场规则,交投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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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的原则,灵活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业务和结算业务。当交投财务公司出现支付
困难时,由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公司增加相
应注册资本金。
一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银团
贷款管理办法》《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循环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
贴现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实施细则》《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委
托贷款管理办法》《征信管理办法》《无还本续贷业务管理办法》《押品管理办
法》《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管理办法》《贷款受托支付管理办法》《信贷证明
业务管理办法》等与信贷业务相关制度,建立了信贷审查委员会并按照颁布的工
作规则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和批准。交投财务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依据客观标准对集团成员单位和其他符合规定的单位开展信用评级,开展统
一授信,明确成员单位授信额度,信贷业务部负责信用评级和授信的调查、管理
和执行,风险合规部负责信用评级和授信的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并依据相关授
权制度批准。交投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设立调查岗、
审查岗,配备不同的调查人员和审查人员分别担任,明确公司各部门在信贷业务
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功能包括:账户管理、资金结算、资金计划、贷款管理、债券管理等。为确保系
统安全,一方面采取技术手段加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对业务系统实行授权和
电子签名认证,对数据库实施双机实时备份;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成
立了信息化(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设置专职部门和人员进行系统开发和维护,
制定《电子证书管理办法》《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重要信息系统业务连续
性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业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等信息系统管理
制度。
薪酬绩效考核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经营层下设投资审查委员会和信贷审查
委员会。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一方面负责制定和实
施识别、计量、监测涵盖各项业务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确保风险管理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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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以审计监督促进内控管理,指导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工
作。此外,交投财务公司还设有“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法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导小组”等机构,分别负责信贷
业务审批、投资业务审批、案件防控和反洗钱管理工作。交投财务公司设置了专
职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合规部,配置具备相应能力的风险管理人员专职开展
风险管理工作和业务风险合规审查,并建立了风险管控三道防线,明确了业务部
门、风险部门和纪检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交投财务公司在风险管控方
面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
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流
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及反洗钱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
法》《采购招标监督管理办法》《“阳光公示栏”管理规定》《涉刑案件管理办
法》等内部监督相关制度,并完善了《大监督工作手册》,统筹风险合规、法律
监督、内审内控、综合监督和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资源,建立目标统一、权责明
确、联动协同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持续提升监督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司高
质量发展。
三、交投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资产总计 551.30 亿元,其中存放央
行款项 22.94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70.74 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0.03 亿元),吸
收存款 461.67 亿元(包括应付利息 2.06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7.14 亿元(已扣
除利息支出 6.11 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0.01 亿元),实现利润 5.66 亿元,实
现税后净利润 4.40 亿元。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的监管指标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本报告期实际值
≤资本净额
(94.1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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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发生的各类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依据《金
融服务协议》开展,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生的各类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一)存款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交投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40,125.72 万元,占公司
货币资金总额比例 30.30%,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 500,000 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
性和流动性良好,对公司经营活动无任何影响,也未发生交投财务公司因现金头
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二)贷款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交投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180,550 万元,占公司贷
款总额比例为 16.08%,贷款利率范围为 2.11%—2.71%(同期,公司在其他行贷
款利率区间 2.11%—3.60%,不含项目贷款)。
(三)其他业务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授信总额 1,000,000.00 万元,占公司
授信总额比例 11.88%,未在交投财务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理财。
综上,公司资金收支的整体安排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日常现金流量能够
满足公司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需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与
公司之间开展的各类金融服务业务均在正常合理的银企合作范畴中,其关联交易
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
准以及《金融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定价公允合理。
五、风险评估意见说明
综上所述,交投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用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
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
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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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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