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变更
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
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
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