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13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
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财
会〔2025〕32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
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
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
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
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