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45%。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44,092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9,731,96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5,127,216.60元
(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604,7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剩余保
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048,153.30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556,59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2022年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超级结与屏蔽栅功率器件产品升级及
产业化项目
合计 93,869.10 93,869.1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6-01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
(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
(106,786.56万元)的18.45%。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超募
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18.4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
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