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72 公司简称:联翔股份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兴裱糊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领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嘉兴领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领视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非常氧旺(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翔嘉盛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联
翔庚昀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浙江联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创毅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联翔新
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坤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产品研发设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同及法律事务、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 税前利润总额 5%≤错报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
额 8% 金额<税前利润总额 8% 额 5%
收入总额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 2%≤错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
额 3% 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3% 额 2%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年末资产总 年末资产总额 2%≤错报 错报金额<年末资产总
额 3% 金额<年末资产总额 3% 额 2%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已经发布的财务报告;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控制存在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达到真
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损失金额≥税前利润总 税前利润总额的 3%≤损 损失金额<税前利润总
额的 5% 失金额<税前利润总额 额 3%
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失效;
③重大控制缺陷没有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损失;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媒体的负面新闻,并经公司正式披露或监管部门证实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的。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
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在内部控制日常运行中,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要、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卜晓华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