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或“致同”)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
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 家。
致同所内控机制健全,严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职业风险基金,
并设立职业保险赔偿制度,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已
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近三年致同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致同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傅智勇,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晓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在执行长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时
蒋晓明 2025 年 7 月 31 日 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
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
等问题给予本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分别出具警示函、监管
函措施的决定。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2026 年度的审计费用将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并考虑致同审计工
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与致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致同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
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