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3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 胡柏和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79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4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2 人
业务收入总额 48,597.23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41,916.05 万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2,211.51 万元
客户家数 3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711.00 万元
司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疗制造业,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
计提 5,447.17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可披露区间数),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管措施 1 次。
管措施 1 次。
政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伟杰,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至今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濮耐高温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
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豆豆,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 年起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
券服务。2016 年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情况为河
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河旋风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确定,费用由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
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审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9 日第
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将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
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期间,审计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
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听取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重点关注问题并给出建议,要求审计机构严
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
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
师召开线上沟通会议,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生产经营整体情况,督
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三)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经审计财
务报表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听取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经审
议,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
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
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及时。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