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 《 公 司章 程 》 《 青海华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 规 定
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
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瑞诚 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下称:“中瑞诚”)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2)成立日期:2019-11-08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5)经营范围: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
源服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关的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计、审
计及税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秀峰
(7)基本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中瑞诚合伙人为51名、注册会计师28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名。
中瑞诚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9,616.78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16万元。
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716万元;为14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24年度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 2025 年 年 报 工 作 安 排 , 中瑞 诚对 公 司
控 制 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瑞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瑞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瑞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青海华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和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
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
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瑞诚关于公司审计结果相关的情况汇报,并
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青海华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此页无正文,仅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之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张 斌 薛 玮 刘海旺